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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十六中坐班考勤制度补充规定(草案)
本规定经2006年8月5日安庆十六中教代会批准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完善学校的坐班考勤制度,使之更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利于教职工更好地工作,现决定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对本校教职工坐班考勤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
第二章 细则
第一条 考勤管理机构
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制度,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进行登记、汇总及处理,并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
第二条 考勤管理小组及其职责
1、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毅
副组长:龙三齐、吴惠兵
组 员:周雨、昝亚莉、杨金洪、刘一飞、周忠、伍维龙、汪芳雪
2、职责
1、学校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考勤管理,对办公室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负责审批1天(不包括1天)以上的假期。
2、分管校长负责审批本部门人员1天(包括1天)以内的假期。
3、办公室主任负责及时登记汇总全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请假情况;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4、教导主任负责落实请假教师的课务安排。
5、每天值班的行政干部应定时做好教职工出勤情况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时发现的缺勤情况记录在册。
6、上班期间,传达室对进出的教工均予以登记。
第三条 教职工考勤制度
1、实行坐班制度和签到制度。
非班主任教师早上到校时间为早操时,下午到校时间为第一节课打铃后半小时之内。其余人员坐班时间仍按原规定执行。
2、签到地点在门卫室,不得代为他人签到。
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读课开始至第一节课上课前;下午:第一节课。
上午第一节课上课以后、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半小时以后到校按迟到论处。
上午11:00以前、下午第三节课下课以前离校按早退论处。
班主任及不值班的行政人员作息时间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办理请假手续程序
1、教职工因公出差、开会,因病住院治疗、休养或因私离岗外出都必须办理齐全的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因公开会出差、因私或因病请假,须先到部门领导处领取并填写请假申请单。校级领导外出两天以上的,应告知办公室。
3、教职工请假,先由各部门领导审批,时间在1天以内的,再报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审批后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4、教学岗位人员因公、因病请假,由教导处主任安排课务。
5、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签字同意后将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6、教职工因特殊紧急、重大事情不能按时办理请假手续或需延长假期的,均须先向分管副校长(一天以上的假期,须向校长)口头或电话请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其他人补办好正式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教职工满假后须立即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满假后的时间算为超假。
8、教职工如因实际需要,休假半天,应提前通知本教研组组长(教、总二处职工通知部门领导),由其在学校签到表上代为注明。
9、教研活动,凡教导处下发通知,视同已准假半天,不必另办手续,由教导处负责人在学校签到表上注明;因故不参加的,应自觉到校准时上班。
10、外出开会、教研活动等,如结束比较早,时间比较宽裕,提倡、鼓励老师返校工作,特别是班主任老师。各组室应对这类老师予以表扬。
第五条 请假、缺勤处理办法。
1、请病、事假,每天按请假人当月的岗位津贴除以22计算,病假超过11 天(工作日)、事假超过 5 天(工作日)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2、迟到、早退:按5元/每人次从岗位津贴中扣除, 月累计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3、旷工:除扣发相应工资之外,每半天扣岗位津贴的二分之一。
其他考勤办法按学校原有规章制度执行。
以上补充规定,自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请假申请单(草案)
请假申请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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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假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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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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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休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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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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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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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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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人签名:
是否按时销假:
办公室
2006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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