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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第十六中学200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成立安庆十六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 长: 孙 毅
副组长: 龙三齐 吴惠兵
具体负责:刘一飞 江兴禄
组员:胡章平、刘玲、张芳芳、刘涛、陈腊银、陈毅春(家长名单略)
二、成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本班班班主任
组员:课任教师(1年任课以上, 5人左右)
三、在校内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并书面形式通知家长。
四、时间安排:
1、4月30日至5月10日 学习培训阶段
2、5月11日至5月25日 初三年级评定阶段及初一、二年级试点及评定阶段。
3、5月26日至5月30日 反馈结果及公示阶段(只公示A等级的学生,其余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及家长)。
4、6月底将全体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五、评价工作程序与方式
1、学生自评,家长参与并签名。
2、小组互评,给出小组评语。
3、评价小组集体讨论,综合学生自评、小组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地给出每位学生综合素质等级,并写出综合性评语。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
5、张榜公示。
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由班级评价小组完成)
1、综合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性描述,突出学生特长、发展的智能以及该同学所取得的成绩。
2、等级呈现——分A(优)、B(良)、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2,“待合格”等级各评价小组要非常慎重, 并提出书面发展性指导意见。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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