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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和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做好2008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0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2008年我市中考和中招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稳步推进我市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继续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作为做好今年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重点,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总体目标:全市招生总体规模达要到9.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控制在5.2万左右,中职招生4.6万人以上,中职招生数力争占高中阶段招生总量的47.2%以上,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到88.7%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2%左右。
二、 关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一)报名工作
2008年中考报名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08〕2号)精神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安庆市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庆招办【2008】3号)的要求予以组织落实。凡在本地就读、户口在本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和户口在本地而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考生直接到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设置的报名点报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并在流入地参加考试,录取时享受其他考生同等待遇,也可按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考生报名资格由基教科负责审核,各级招生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实行一“库”多用,资源共享。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二)考试工作
1、省统一考试科目、分值、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继续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24日至6月2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24日 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25日 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26日 上午8:30—10:30 英语
2、市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的科目为:地理、生物、体育、理科实验操作。地理、生物的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6月份)进行。
今年,继续全面推进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体育考试成绩以满分30分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总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满分10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总分。具体工作要求按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基【2008】78号)、《关于2008年安庆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仪【2008】99号)等文件精神予以组织落实。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08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由学生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学校统一考查科目
学校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各校自行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组织进行信息技术的上机操作考查。
4、命题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08年中考命题,将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兼顾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的原则,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08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三)阅卷工作
今年,我市中考阅卷工作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市区中考考务由市招生办负责组织,阅卷由教研室具体实施。中考阅卷工作最迟须在7月10日结束。今年,中考成绩揭晓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及时向考生、社会公布成绩。各县(市、区)应加强对本地中考阅卷工作的总结和试卷分析,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教研室提交试卷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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